关于废止及修改实验室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2
根据市教育工委《关于全面清理教育评价改革“负面清单”涉及相关政策文件的通知》以及学校相关工作的部署安排,本部门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工作,决定对以下文件进行废止或修改,现通知如下: 一、废止《省部共建食品营养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年度考核办法》(津科大国重发〔2019〕1号)。 二、修改《省部共建食品营养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天津科技大学)“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津科大国重发〔2020〕1号):删除第五条中“具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营养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1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