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共建食品营养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责任追溯条例



发布日期:2018-03-17

 
责任追溯条例
 
第一条为了对实验室运行管理中所涉及到的事件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坚决杜绝出现伪造实验数据、随意更改实验结论现象,保证实验设备使用的正常使用,把责任追溯工作纳入管理的重心,做到实验室责任层层落实。实验室责任追溯是指建立和保留涉及实验室工作全过程的、并且能够尽可能追溯到原始实验记录或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追溯。
实验室安全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问责制,分管实验室安全的领导对实验室安全负有管理责任,团队负责人对研究团队的实验室安全负责。每个实验时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制度,实验室名称、责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统一制作名牌,悬挂于实验室门口,便于督查和联系。
第三条实验室设备使用可追溯。
设备的使用采用数字化管理系统完成,执行严格的使用登记制度。通过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仪器设备信息的公开化;使用预约数字化;使用费用结算实时化;档案说明电子化。
第四条实验材料可追溯。
随着实验技术的完备,实验试剂耗材趋于专业化,专一性也越来越强,根据实验室往年积累下来的数据,可以确定实验室试剂耗材消耗的趋势,建立完备的实验室耗材采购使用机制。实验室的实验材料统一在天津科技大学试剂耗材采购系统中购买,购买前,需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这样在系统中就实现了实验材料和使用人的对应关系,从而使得实验进行中的实验材料来源得以追溯。
第五条样品保存可追溯。
样品保存的可追溯包括样品储存和样品保管人可追溯。样品可追溯是指追溯到样品接收时间、制样时间、检测时间、完成时间;并能追溯到对哪个样品进行了何种项目的检测以及检测的原始记录。
第六条实验方法的可追溯。
在仪器设备操作系统中,完成检测后,仪器设备可以输出实验报告;管理系统可以将电子实验报告存储在数据库中,同样会对报告进行索引操作。报告索引也按照设备工作站名称分组,索引内容包括:报告名称、实验员名称、打印时间、工作站名称、页数等信息,同时包括报告中所有可识别文字的全文索引。授权人员可以利用这些信息,很方便地对报告进行查询、转发、审批、归档等操作。